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我院助困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受助学生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奋发有为,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祥兴奖学金
1.祥兴新生专项奖学金
在每届新生中择优奖励,参考数据以招生就业处提供录取信息为准。一等奖评选8人,一次性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评选12人,一次性奖励金额3000元/人;三等奖评选24人,一次性奖励金额1000元/人。
2.祥兴学习专项奖学金
综合成绩前20%,获得思源一等、二等学习奖学金者可申请。
一等奖评选18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学年;
二等奖评选27人,奖励金额:2500元/人/学年;
三等奖评选36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3.祥兴工作专项奖学金
综合成绩前30%,获得思源一等、二等学生工作奖学金者可申请。
一等奖评选18人,奖励金额:2500元/人/学年;
二等奖评选27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三等奖评选36人,奖励金额:1500元/人/学年。
二、行远助学金
1.冬季送温暖
寒冬来临之际,给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棉服、棉被,切实解决我院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予以关怀和帮助。每年12月份评选,以6%的比例标准择较困难学生资助,资助总金额12万/年。
2.爱心车票
寒假来临之际,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去一张回家的车票,和家人一起过年团圆。每年12月份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格申请,资助总金额10万/年。
3.临时困难补贴
当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时,可申请临时困难补贴,学院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不超过5万/年。
4.大病救助金
当学生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后,通过保险报销后还不能满足住院花销,可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申请大病救助金,每年资助标准不超过10万/年。
5.少数民族生活补贴
每年视情况发放少数民族生活补贴,资助350人,总金额3万/年。
三、瑞和方圆奖学金
应届毕业生有突出事迹均可申请,如考研优秀学子、服务基层优秀志愿者、服务西部优秀志愿者等,择优奖励,奖金金额1000元/人。
考研优秀学子:考取985或211高校研究生,并有相关证明;
服务基层优秀志愿者: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并签署2年以上工作年限,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备注: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及思源奖学金荣誉称号,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祥兴奖学金等其他单项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思源奖学金荣誉称号,但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单项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单项奖学金及思源奖学金。
4.我院现有单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祥兴奖学金(祥兴学习专项奖学金、祥兴工作专项奖学金),均在每年9月份开展评选工作,同一年度内,一人只可获得其中一个奖项,不可兼得。
5.获得祥兴奖学金者可兼得思源奖学金荣誉称号,奖金不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