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优秀毕业生公示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6-04-14 点击数:
公 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和《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2015年版),结合我院2012级各同学学习成绩、综合成绩、获奖情况、平时表现等,经专业推荐、系内讨论、学生处审核,现将“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干部”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详细说明情况上报学生处。
附件: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