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 时间:2019-05-22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冀教就业【2018】4号)和《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2018年版),结合我校2015级各同学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平时表现等,经个人申请、专业推荐、院(系)内讨论、学生处审核,现将“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干部”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详细说明情况上报学生处。
附件:2019届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doc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19年5月22日
Copyright©2024 沧州交通学院 | 学生处 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邮编:061199 电话:+86-0317-888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