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获奖名单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进度安排,现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获奖名单上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项目

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集体荣誉称号:优良学风班优秀班集体上报申请表

思源奖学金思源学习奖学金、思源学生工作奖学金、思源进步奖学金、思源奋进奖学金、思源科创奖学金、思源文艺奖学金、思源体育奖学金优秀宿舍奖学金、退役军人奖学金

注: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标准请各院(系)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制定适合本院(系)的具体标准,评选比例不超过院(系)班级总数10%

二、上报时间

202011212:00

三、上报材料

序号

类别

备注

1

先进个人获奖名单(电子版)

院(系)为单位上交,发送至xsc@bjtuhbxy.cn命名方式:**学院+获奖名单

2

优良学风班获奖名单(电子版)

3

推荐班级的《优秀班集体申请表》在右上角排序标号并填写好院(系)内意见


四、上报要求

请各院(系)独立开展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活动,所有奖项评选初审结果须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院(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上请明确告知学生: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详细说明情况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组织调查、监督。

五、注意事项

1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学生,并于2019-2020学年全年在校学习且无不及格学科(以补考前成绩为准)的学生,具有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注:2017级赴交大交流学习的学生在2019-2020学年评优评先中不参与原班级的评分和各项荣誉的名额分配,2017级交大海滨班享受单独的分配名额。按专业人数计算名额时不含该部分同学,各专业人数以提交测评成绩的人数为准

2、各项先进个人的申请条件的百分比,不足1人时,按0计算,即取整数。如要求思测成绩排名前30%,专业人数为119人,则专业排名前35名为符合标准(119×0.3=35.7)。

3、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奖学金的同学,可兼得思源奖学金荣誉称号,奖金不兼得,名额递增

注:思源学习奖学金、思源进步奖学金、思源奋进奖学金不兼得。

4、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由学生处统一安排,请各院(系)自行制定评选标准,推荐1-3个班级参加优秀班集体答辩

注:班级不及格率计算方式:班级不及格率=挂科总人次/(班级总人数×总科目数)(补考前)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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