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号)和我校学生奖励条例,结合我校2020级各同学综合测评成绩、获奖情况、平时表现等,经个人申请、专业推荐、院内讨论、学生处审核,现将“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具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生处(0317-8887104)、纪检监察办公室(0317-8887010)反映。
学生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