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在校学生规模的迅速扩大,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提高学生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以下工作流程:
一、学生评优评先
学校每年9月份开展评优工作,对上一学年进行总结表彰。校发文布置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以年级为单位、分专业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备申报奖项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提交申报及有关材料→班级、专业、学院核查并上报→学生处审核→面向全校师生公示→提请校务会通过、确定最终名单→表彰→发放证书、奖学金。
二、其他评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文布置评优工作相关事宜→各学院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各年级、各专业→班级民主评议、上报申报材料→辅导员汇总、审核并确定名单→学院审核→报学生处审批→面向全校师生公示→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名单→颁发证书。
三、学生违纪处理
1、处分程序:相关单位整理学生违纪相关材料、同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报学生处→发放拟处分(听取学生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诉,申诉期为接到拟处分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违纪讨论会→发放处分决定书及申诉权利告知书(学生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全校公示。
2、解除处分程序: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满后,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解除处分申请表》→学院召开会议,听取辅导员汇报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内的思想、现实表现和考核报告,研究解除处分意见→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召开校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发放解除处分决定书→全校公示。
四、应征入伍
1、在校生应征入伍:根据当年全国征兵时间总体安排宣传发动→网上报名(“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信息完成后,打印表格(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初检初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役前训练→预定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保留学籍手续、学费补偿代偿等。
2、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当年全国征兵时间,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完成后,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将《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交由所在学院,统一办理,经相关部门盖章后,连同《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初检初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役前训练→预定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办理学费补偿。
五、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预约个人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宣泄室的使用、团体沙盘活动、个人心理测评→通过线下、电话、微信公众号、QQ方式预约→确认来访者和心理老师合适的时间→来访者提前10分钟抵达咨询室→结束后商榷下次来访时间或者结束总结本次咨询或活动。
六、学生请假、销假
1、普通请假流程:填写学校统一格式《请假单》→向辅导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报主管院院长批准(3-7天,含7天)→报教务处批准(8-15天,含15天)→报主管校长批准(超过15天)→假满返校办理销假手续。
2、疫情期间请假流程:在企业微信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持企业微信请假审批界面、学生证、测量体温后离校→返校时须填报个人体温、持企业微信请假审批界面、学生证、河北省健康码、行程码、健康承诺书→办理销假。
七、贫困生认定
提交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评议小组根据量化标准确定困难等级→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进行认定材料审核、整理工作→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认定结果无异议后,将本学院的认定材料及困难学生名单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勤工助学
每学年重新核定岗位→举办校内勤工助学的双选会活动→同学持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报名→学校审批并录取→学生处审批、备案并且进行文件归档→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上岗→对上岗学生进行培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工时制定工资表→学校发放补贴经费。
九、助学贷款
学生据实际情况自愿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发起申请→各学院根据规定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查→学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贷款学生名单并留存相关信息→学生处将符合贷款规定的同学的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等待上级审核通过信息→由国家主导,高校帮助发放贷款资金→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学生毕业后根据贷款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
十、新生入住
学校获取招生学生信息→合理制定学生公寓楼分配方案→制定学生入住的各项事宜及宿舍管理规定→打扫并收拾宿舍环境→安排具体床位→将宿舍安排反馈到各学院→新生到相应报到点报告→新生到宿舍楼宿管处领取钥匙→入住。
十一、宿舍调整
为方便各学院同学之间的交流,所有同学的住宿都是由后勤服务中心和学生处按照同年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的。寝室床位一旦安排以后,所有同学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需更换寝室,学生本人需到学院申请 → 到学生处审批→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十二、报修、维修服务
直接到各公寓区填写报修单或者拨打学院报修平台电话8887090直接报修→公寓维修人员将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如人为损坏或收费维修项目,则需先到本区值班室缴纳维修材料费后才能进行维修。)
十三、卫生检查
宿舍长安排值周表,宿舍成员每天打扫→ 公寓管理中心配合学生处每月两次检查→ 由楼管员、自律委员会按评分细则打分→ 由学生处参考每月检查总结果评选星级文明宿舍→上报校领导→颁发证书及奖品。
十四、学生晚点名
学生公寓闭门时间为22:30(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闭门时间顺延半小时),晚归者必须说明理由→出示学生证或一卡通→值班室“晚归登记表”登记→楼管员定期交予辅导员老师与学生处。
十五、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办理
学生填写清楚须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的相关内容→学生持申请表至学校财务处填写“财务部门审核意见”,经办人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学生持申请表至学生处→学生处对申请书内容、有无处分审核确认→学生处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栏填写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数额,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学生持申请表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向处领导汇报→学生处向分管校领导汇报,由分管校领导在“分管校领导审查意见”栏签字→学生处持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持申请表至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学生持申请表至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学生或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交或邮寄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补偿代偿资金到位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家长来校领取补偿代偿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