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2-04-22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2】1号)和我校学生奖励条例,结合我校2018级各同学综合测评成绩、获奖情况、平时表现等,经个人申请、专业推荐、院内讨论、学生处审核,现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详细说明情况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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