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50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激励普通高校新疆和西藏少数民族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经省政府批准,自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设立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我校已举办2021-2022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活动。沧州交通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好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在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评审程序后,现将2021-2022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公示如下:
姓名 |
民族 |
专业班级 |
刘佳钰 |
回族 |
财务管理1902班 |
闫叶 |
回族 |
英语2106班 |
如有异议请按下方联系方式反馈意见,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
监督电话:0317—8887103
纪检电话:0317—8887010
沧州交通学院
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