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学生处处长助理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18-09-06 点击数:


为加强学生处与学生的交流,为学生提供校内实习实践机会,学生处计划选拔优秀学生担任学生处处长助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6级全体学生。

二、选拔条件

1.品学兼优,入学后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40%

2.思想道德品质好,政治素养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3.对学校有深入的了解,熟悉学校相关工作和政策,关心关注学校的发展,愿意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4.诚实守信,身心健康,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较强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善于组织协作、沟通交流。

6.积极关注并参加公益活动,愿意为他人、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学校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发展,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2.协助学生处处长开展工作。以学生的视角审视学生管理,协助开展有关专题调研,提出建设性议案,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深入了解、分析和整合广大同学的需求,及时反映问题,努力实现学校与学生的沟通交流。

4.积极引导同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推动科学的学习理念,引导广大同学拓展视野和能力。

5.积极组织并参与公益服务奉献社会;以朋辈的身份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6.配合完成学生处内各项工作。

四、选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报名(96日至 98日)

1)自愿报名

报名者需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处长助理报名表》(附件1),并于9817:00前交至学生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

2)各院(系)推荐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情况推荐1名同学,并填写《**院(系)学生处处长助理推荐名单》(附件2),并于9817:00前发送至528425426@qq.com

注:填报、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竞聘资格。

2.资格审查(98日)

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竞聘人。通知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准备参加下一程序,通知不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退出竞聘程序。

3.面试(99日)

着重考察竞聘人的个人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对工作职责的理解,及学校的相关工作和政策的熟悉程度。

五、任期与聘任

任期:20189-20197

聘任:颁发聘任证书,工作认真称职经考核合格者学年思想测评成绩给予相应贡献分。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1896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处长助理报名表

附件2:院(系)学生处处长助理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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