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5-04-12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和《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2014年版),结合我院2011级各同学学习成绩、综合成绩、获奖情况、平时表现等,经各专业推荐、各系讨论、学生处审核,现将“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干部”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详细说明情况上报学生处。
附件:公示名单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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