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公示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8-04-20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冀教就业【2018】4号和《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2017年版),结合我院2014级各同学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平时表现等,经专业推荐、系内讨论、学生处审核,现将“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毕业生干部”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20日至4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详细说明情况上报学生处。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18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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